关于印发关于印发《奉贤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衔接机制》的通知《奉贤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
文件编号:
产生日期: 2008-10-23
发布机构:

沪奉质技监[2008]9号

上海市奉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

关于印发《奉贤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衔接机制》的通知

  各相关科、室、所:

  现将《奉贤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衔接机制》印发给你们,请你们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中密切配合,相互协调,认真执行,确保我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落实到位。

   二○○八年十月十三日

  主题词:印发 特种设备监管 衔接机制 通知

   抄送:市质量技监局特监处。

  奉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办公室  2008年10月13日印发

  奉贤区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衔接机制

  按照国家质监总局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监管的有效性,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,创新监管机制,完善监管模式,现对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条线职责予以分工,工作衔接机制如下:

  一、特种设备监察科工作职责

(一)监督、指导、协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、质监所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,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、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。

(二)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、使用单位违法行为的检查和调查处理,协调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。

(三)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质保体系运转的监督审查。

(四)及时处理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举报、投诉。

(五)制订和实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,组织事故处理工作。

(六)负责奉贤区特种设备数据的统计管理,负责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的运行。

(七)宣贯特种设备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。

(八)负责与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。

(九)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。

  二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工作职责

  (一)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产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的监检和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的检验,出具监检证明和检验报告,受局机关委托发放特种设备使用证。

  (二)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开工的受理,将信息通知质监所。

  (三)负责将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证发放到各质监所。

  (四)负责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。

  (五)协助和参与事故处理工作,为事故原因和责任提供技术支持和判断依据。

  (六)负责检验所检验设备的资料汇总、统计,维护特种设备检验系统网的正常运行。

  (七)协助特种设备监察科做好其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。

  (八)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,做好与各质监所的联系和配合。

  三、质监所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巡查,督促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管理制度,督促企业对无证设备的报检,协助检验所检验。

(二)协调特种设备管理员和操作工参加培训。

(三)对30%的新开工设备进行检查。

(四)负责把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证发放到企业。

(五)负责特种设备信息月报告。

(六)负责特种设备停用、报废申报的工作。

(七)协助事故处理。

(八)协助特种设备监察科做好其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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